住房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希望住房安全稳固,还希望功能齐全、环境舒适。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就是要解决好农民群众的住房难题,让他们住得安心、住得放心、住得舒心。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我们要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守为民初心,答好住房安全民生卷,清醒看待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现实挑战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一)肯定成绩,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改造任务有序推进。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XX户,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三是配套设施逐步改善。在推进住房改造的同时,注重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四是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了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住房建设质量。 (二)正视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有的干部认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阶段性任务,完成改造任务就万事大吉,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同乡镇(街道)之间工作进展差距较大,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较快,而一些偏远山区、经济薄弱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就住房抓住房”的现象。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还不完善,对新增住房安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不够及时。同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农民群众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主动改善住房条件的意识不强。 (三)把握形势,明确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从政策层面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从群众需求层面来看,随着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房的质量、功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住得安全,还要住得舒适、住得美观。从发展环境层面来看,我老秘网县农村地区地域广阔,自然条件复杂,农村住房建设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建设成本高、施工难度大、人才短缺等。我们要准确把握形势,顺应群众期盼,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三、紧扣目标任务,下好统筹谋划先手棋,精准把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关键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为核心,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宜居农房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规划引领,绘好住房建设“一张图” 规划是龙头,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人口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住房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标准。一是要做好村庄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的功能分区、住房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要注重保护农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留农村特色风貌,避免“千村一面”。二是要尊重群众意愿。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规划更加符合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意愿。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三是要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审批和监管,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坚持分类施策,打好住房保障“组合拳”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情况复杂,需求多样,我们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标准和要求,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关注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确保应改尽改。要合理确定改造方式,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经济状况,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改造,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安全标准。二是要推进农村抗震改造。我老秘网县部分地区位于地震多发区,农村住房抗震能力较弱,要加强农村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宜居农房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三是要支持宜居农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建设宜居农房。要引导农民群众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设住房,注重住房的功能分区、节能环保和美观实用,提高农村住房的品质和档次。同时,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住房周边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庭院、美丽村庄。 (三)强化质量管控,筑牢住房安全“防火墙” 质量是农村住房安全的生命线。我们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控,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一是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施工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鼓励引导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参与农村住房建设,提高农村住房建设的专业化水平。二是要严格建材质量监管。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所用建材的质量监管,建立建材采购、检验、使用等全过程监管机制,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要引导农民群众选用质量可靠、节能环保的建材,降低住房建设成本,提高住房质量。三是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建立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和抽查制度,加强对住房建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四是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农村住房建设完成后,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住房才能交付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住房,要责令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四)注重政策衔接,构建住房保障“大格局”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我们要加强政策衔接,整合资源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格局。一是要加强与乡村振兴政策的衔接。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工作,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强与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的衔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农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农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三是要加强与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住房困难群众,要结合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要通过产业扶持、技能培训等方式,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家庭收入,为改善住房条件奠定基础。 四、聚焦落地见效,打好攻坚克难组合拳,全力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任务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具体,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全县上下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高效落实体系 要建立健全“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是县级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改造对象识别、施工组织等工作。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村级要发挥基础作用。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政策宣传、群众动员等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农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和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工作物质基础 资金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规划编制、质量监管等工作。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上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整合各类资金。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通过捐赠、投资、合作等方式,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克扣资金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宣传引导是推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一是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农民群众详细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等政策的对象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等内容,让农民群众清楚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要宣传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三是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日常监督。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二是要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要严格考核评价。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通过严格考核,传导工作压力,激发工作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着眼长远发展,构建长效保障新机制,持续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工作成效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住房安全隐患 要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排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一是要建立住房安全档案。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住房安全档案,详细记录住房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改造情况等信息,实现住房安全信息的动态管理。二是要开展定期排查。乡镇(街道)和村“两委”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农村住房进行排查,重点关注老旧住房、偏远地区住房、受自然灾害影响住房等,及时发现住房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住房,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三是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县、乡、村三级住房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住房安全排查情况、整改情况等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同时,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住房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后续管理机制,提升住房使用和维护水平 农村住房建设完成后,要加强后续管理,确保住房长期安全适用。一是要建立住房维护制度。指导农民群众建立住房定期维护制度,定期对住房的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住房维护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住房维护意识和能力。二是要规范住房使用行为。引导农民群众合理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和用途,不得在住房周边违规搭建、堆放杂物等,确保住房使用安全。三是要建立住房退出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后新入住的住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回原危房,防止出现建新不拆旧、危房住人等问题。对长期闲置的农村住房,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盘活利用,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住房保障的内生动力 产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支撑。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是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立足我老秘网县农村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品牌,增加农民群众的经营性收入。二是要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民群众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引导他们到本地企业、合作社等就业,或者自主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三是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通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要引导村集体将部分收入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维护,改善农村群众的居住条件。 (四)加强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基层治理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一是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让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规划、改造对象确定、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引导和培育农村志愿者协会、建房互助组等社会组织,发挥他们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资金帮助、施工协助等服务。三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建设和使用住房。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领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维护农村住房建设秩序。 同志们,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幸福新 XX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