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与一般文章和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党和国家用来传递策令、指挥工作、沟通信息、推动公务活动开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具有高度的政策性和实用性,它一经制发,有关单位和人员都有付诸落实的责任,不能稽缓延误。公文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其用语必须做到庄重,以正确体现其语体特点和功能。 ' ~: v7 C- \( D7 b. V. O4 a z! r% V# p8 B# D3 j$ X
那么,公文写作怎样才能做到庄重呢?就总体来看,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9 p9 d3 D2 H# K# Y" v8 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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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避“虚”就“实”,多用叙述性、陈述性语言,忌用描绘性、抒情性语言。公文写作讲究“直陈其事”,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将事情交待清楚即可,决不能随意铺陈、渲染和藻饰,滥用文学语言。在这方面,公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鲜见,如写某石油公司的一位领导同志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时:“渤海湾的每座钻井台上都留记着他的脚印,他的胸中装着整个波涛奔腾的渤海湾。”写某一位模范人物的高尚品格时:“他的风格之高,高过喜马拉雅山;他的精神之美,美过富春江。”还有一份反映公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简报,在谈到事故发生当时情形时写到:“……大客车翻下公路边的大沟内,如坠万丈深渊……车内鬼哭狼嚎,滚作一团。”这些都是把文学用语引进公文中来,故使所表达的事物显得有些虚华欠实,读后不免给人一种虚夸的感觉,也显得很不庄重。●岳海翔